无线电管理局局长张胜利:推进无线电管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007年,全国无线电管理机构围绕无线电频率资源管理、无线电台站管理和电波秩序管理三大核心任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科学频率规划和合理配置无线电频率资源。2007年,在对RFID频率规划开展了大量的研究、频段监测等工作后,发布了《关于发布800/900MHz频段射频识别(RFID)技术应用试行规定的通知》,对引导和规范RFID技术及应用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和部领导的指示,协调相关单位完成了十城市TD-SCDMA规模网络技术应用试验无线电设备的型号核准测试,从源头上为扩大的TD-SCDMA规模网络技术应用试验的顺利开展把好设备关;同时,适时开展了卫星数字多媒体广播、超宽带(UWB)、宽带无线电接入等新技术新应用的频率规划工作,积极倡导无线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利用。
建立无线电频谱监测统计制度和加强无线电台站管理。为了及时、全面掌握全国无线电频谱资源和电磁环境变化态势,使全国无线电频谱资源管理和监测工作逐步科学化、制度化,无线电管理局建立了无线电频谱监测统计报告制度。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无线电监测设施使用率明显提高,监测时间显著增长,实现了对全国电磁环境的有效监测和监控,对及时主动查处无线电干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无线电台站设备管理工作是无线电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了保障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顺利召开和满足国防建设的需求,2006年在北京、上海等奥运赛场城市和闽、浙、粤、赣共十省市组织开展了无线电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在此基础上,全国范围内的无线电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于2007年全面展开,并计划于2008年3月31日结束。
积极开展无线电频率和卫星网络协调工作。发布了《边境地区地面无线电业务频率国际协调程序》。中俄边境地区无线电频率工作取得积极成果,签署了“中俄主管部门有关无线电监测和联合查找干扰合作建议书”,举行了中俄边境地区公众移动通信网络频率协调会谈,为中俄双方在巩固原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更为广泛的交流与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也为促进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相关方面工作的开展作出了贡献。中越边境地区无线电频率协调会谈和我国内地与香港的无线电频率协调也顺利进行,完成“深圳湾口岸”移动电话覆盖频率协调工作。顺利完成铁路GSM-R系统与中国移动GSM/GPRS移动通信系统共用EGSM频段频率资源的协调工作。开展了与越南和新加坡的卫星网络协调工作,并与美国、俄罗斯和欧盟进行了“北斗二号”系统第一次卫星网络协调,为与世界其他主要的卫星定位导航系统开展频率协调打下了良好基础。此外,开展了月球探测工程(“嫦娥一号”)无线电频率国内、国际频率协调工作,有力地保障我国无线电频率卫星轨道资源的合法使用权益。
扎实推进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07)各项工作。在2007年召开的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上,我国代表团以维护国家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克服各种困难,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工作,并积极与美国、俄罗斯、日本、韩国、越南、委内瑞拉等相关国家开展多边活动,阐述我国立场和观点。经过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大会预定任务,取得了多项丰硕成果,有力支持了我国TD-SCDMA产业、S频段卫星广播业务及航空、气象、空间探测研究等事业未来的发展。此外,我国推荐的6位专家全部顺利当选为ITU-R相关机构及研究组的领导人,这是我国自1972年恢复在国际电联合法席位以来第一次全方位进入ITU-R相关机构和研究组管理层,对于促进我国在更高层面上参与ITU-R活动、增强我国在国际无线电频率协调和规则制订领域的话语权,都将具有积极意义和深远影响。
积极开展奥运无线电管理筹备工作,圆满完成2007年“好运北京”综合测试赛无线电安全保障任务。
进一步完善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加强无线电管理培训工作,全面提高管理队伍素质。
2008年,无线电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全面做好北京奥运会的各项无线电保障工作。继续加强各部门、各地方的协调配合;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奥运会无线电管理联席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奥运会及测试赛的频率审批、无线电监测和设备检测工作,确保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无线电安全。
根据WRC-07各项决议,结合我国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的重新修订工作。调整无线电频率资源在不同行业和不同业务之间的划分,提高无线电频率资源利用率和使用效益。
认真完成全国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要继续做好无线电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规范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与使用,引导各类无线电业务有序发展。
进一步推进监测统计报告制度的落实。继续健全和完善无线电频谱监测统计报告制度,逐步使无线电监测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全面开展边境(界)频率协调和卫星轨道协调工作。继续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无线电频率协调和卫星网络协调,积极参与无线电管理国际事务。
全面落实“十一五”规划,扎实推进全国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无线电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人民邮电报)
科学频率规划和合理配置无线电频率资源。2007年,在对RFID频率规划开展了大量的研究、频段监测等工作后,发布了《关于发布800/900MHz频段射频识别(RFID)技术应用试行规定的通知》,对引导和规范RFID技术及应用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和部领导的指示,协调相关单位完成了十城市TD-SCDMA规模网络技术应用试验无线电设备的型号核准测试,从源头上为扩大的TD-SCDMA规模网络技术应用试验的顺利开展把好设备关;同时,适时开展了卫星数字多媒体广播、超宽带(UWB)、宽带无线电接入等新技术新应用的频率规划工作,积极倡导无线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利用。
建立无线电频谱监测统计制度和加强无线电台站管理。为了及时、全面掌握全国无线电频谱资源和电磁环境变化态势,使全国无线电频谱资源管理和监测工作逐步科学化、制度化,无线电管理局建立了无线电频谱监测统计报告制度。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无线电监测设施使用率明显提高,监测时间显著增长,实现了对全国电磁环境的有效监测和监控,对及时主动查处无线电干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无线电台站设备管理工作是无线电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了保障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顺利召开和满足国防建设的需求,2006年在北京、上海等奥运赛场城市和闽、浙、粤、赣共十省市组织开展了无线电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在此基础上,全国范围内的无线电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于2007年全面展开,并计划于2008年3月31日结束。
积极开展无线电频率和卫星网络协调工作。发布了《边境地区地面无线电业务频率国际协调程序》。中俄边境地区无线电频率工作取得积极成果,签署了“中俄主管部门有关无线电监测和联合查找干扰合作建议书”,举行了中俄边境地区公众移动通信网络频率协调会谈,为中俄双方在巩固原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更为广泛的交流与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也为促进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相关方面工作的开展作出了贡献。中越边境地区无线电频率协调会谈和我国内地与香港的无线电频率协调也顺利进行,完成“深圳湾口岸”移动电话覆盖频率协调工作。顺利完成铁路GSM-R系统与中国移动GSM/GPRS移动通信系统共用EGSM频段频率资源的协调工作。开展了与越南和新加坡的卫星网络协调工作,并与美国、俄罗斯和欧盟进行了“北斗二号”系统第一次卫星网络协调,为与世界其他主要的卫星定位导航系统开展频率协调打下了良好基础。此外,开展了月球探测工程(“嫦娥一号”)无线电频率国内、国际频率协调工作,有力地保障我国无线电频率卫星轨道资源的合法使用权益。
扎实推进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07)各项工作。在2007年召开的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上,我国代表团以维护国家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克服各种困难,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工作,并积极与美国、俄罗斯、日本、韩国、越南、委内瑞拉等相关国家开展多边活动,阐述我国立场和观点。经过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大会预定任务,取得了多项丰硕成果,有力支持了我国TD-SCDMA产业、S频段卫星广播业务及航空、气象、空间探测研究等事业未来的发展。此外,我国推荐的6位专家全部顺利当选为ITU-R相关机构及研究组的领导人,这是我国自1972年恢复在国际电联合法席位以来第一次全方位进入ITU-R相关机构和研究组管理层,对于促进我国在更高层面上参与ITU-R活动、增强我国在国际无线电频率协调和规则制订领域的话语权,都将具有积极意义和深远影响。
积极开展奥运无线电管理筹备工作,圆满完成2007年“好运北京”综合测试赛无线电安全保障任务。
进一步完善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加强无线电管理培训工作,全面提高管理队伍素质。
2008年,无线电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全面做好北京奥运会的各项无线电保障工作。继续加强各部门、各地方的协调配合;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奥运会无线电管理联席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奥运会及测试赛的频率审批、无线电监测和设备检测工作,确保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无线电安全。
根据WRC-07各项决议,结合我国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的重新修订工作。调整无线电频率资源在不同行业和不同业务之间的划分,提高无线电频率资源利用率和使用效益。
认真完成全国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要继续做好无线电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规范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与使用,引导各类无线电业务有序发展。
进一步推进监测统计报告制度的落实。继续健全和完善无线电频谱监测统计报告制度,逐步使无线电监测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全面开展边境(界)频率协调和卫星轨道协调工作。继续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无线电频率协调和卫星网络协调,积极参与无线电管理国际事务。
全面落实“十一五”规划,扎实推进全国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无线电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人民邮电报)
